泰安工行人力资源部在开展“深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中,强化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对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全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全力做好防范操作风险和防范案件事故工作,为全行业务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1、加强履职考核管理。将基层机构负责人案件防范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使基层机构负责人案件防范工作具体、明晰,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以及晋升发展联系在一起,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机构负责人履职尽责能力,完善了激励约束机制。
2、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制定《2011年关键岗位人员轮换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年岗位轮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坚持每季到各行对关键岗位轮换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关键岗位到期人员及时提出岗位轮换建议,督促各支行、各部门制定轮岗计划,督促实施轮岗人员进行岗位交流。 3、加强履职事中控制。采取组织学习案件查处情况通报、观看案例录像片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分析案件成本,规范从业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定期谈话制度,分行领导按照分片挂点要求对支行行级干部进行定期谈话。支行行长对辖内管理干部进行定期谈话。认真开展排查。按照总、省行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认真开展基层机构负责人履职行为和不良行为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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