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行《关于开展2011年操作风险控制与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工银办发〔2011〕781号)要求,工行榆林分行于10月13日起在全行开展操作风险控制与自我评估工作。本次操作风险控制与自我评估(简称RCSA)工作,涉及全行个人金融、贸易融资、信用卡、贵金属4条业务线,包括:国内保理、贸易融资、信用卡、代理个人贵金属、积存金、代理保险、个人贷款7个产品,共103个风险点,分行公司部、个金部、银行卡、信贷管理部、授信审批部、机构与结算部、风险管理部7个业务部门参与评估。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组织推动工作。该行按照省行的整体安排和部署,成立了榆林分行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内控合规工作的行领导担任组长,各参评业务部门负责人做为小组成员,共同抓好评估工作的组织推动工作。
二是组织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培训工作。内控合规部精心组织、积极筹谋,于10月12日举办了一期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培训班,主要对2011年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原理及方法、评估模版的应用、RCSA系统操作等理论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各专业部门参评人员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时,内控合规部操作风险管理人员采取分期分批、送教上门、实地辅导等方式进行实地辅导,切实保障该行《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顺利进行。
三是严肃认真,保证评估工作质量。各相关业务部门参评人员要正确理解和认识评估工作,按照评估工作原理结合本专业的业务特点,在风险点的解读、固有风险的评估、控制有效性的评估等环节,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禁弄虚作假,客观真实的反映风险状况,避免出现评估过程前后矛盾、语意含糊、概念不清、控制手段不准、评估结论缺乏依据、改进方案空洞等问题,确保评估流程完整,评估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四是注重评估结论的应用,发挥防范操作风险的作用。要求各业务部门认真进行评估报告的汇总、分析工作,全面直观的反映本级行参与评估的业务条线、机构的操作风险状况,寻找本级行操作风险管理薄弱环节与区域,应针对“剩余风险”为“中”以上的风险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改进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方案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充分发挥评估工作在防范全行操作风险中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