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陵川支行出台了《陵川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并召集辖区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及其各部门经理进行了动员宣传学习,县政府县、县人行、县消费者协会、县工商局等单位领导一一进行了强调布置,要求各金融机构,各负其职,各司其责,认真贯彻执行《陵川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不断改进金融产品,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形象,更好更快地为社会和大众服务。部分金融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为此,建行山西晋城陵川支行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以实际行动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支行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受理和上报解决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
二是多渠道设立投诉渠道。除我行95533客服电话以外,专门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指定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与处理。
三是全方位加强宣传。在营业场所悬挂标语、设置展板、发放资料完整,利用LED等载体,全方位宣传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让社会公众了解基本要求,掌握具体内容,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
四是明确维权内容。主要包括征信、银行卡、票据、人民币流通、国库领域等,通过进一步明确的提示,让消费者明确其维权的具体事项,进一步监督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是否行为规范,是否为消费者维权到位,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一个公开、透明、公正的环境下稳健运行。 (李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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