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化解因理念、道德滑坡形成的案件风险隐患,延安分行按照省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消除案件风险隐患。
一、加强组织推动。成立了行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落实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治理商业贿赂查活动第一责任人,认真开展自查,分行将对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要岗位进行抽查。
二、加强教育,强化自律。该行要求各部室、支行、分理处负责人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案件警示教育,提醒员工严格执行制度;并以部室、支行、分理处为单位与每名员工签订《承诺书》,增强自律意识,不撞制度红线。
三、强化自查,突出重点。该行要求各部室、支行、分理处将集中采购管理、财务管理、授权授信、不良资产处置和贷款发放作为自查重点,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扎实开展商业贿赂自查工作。
四、加强监督,鼓励检举。该行加强对重要工作岗位人员的监督,鼓励员工检举揭发他人收受贿赂行为,建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对举报属实的员工给予奖励。
五、严肃追究责任。对治理活动中发现有收受贿赂的行为和揭发检举的人和事,纪委组织核查取证,对于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自查中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不查或者查而不严、不实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