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建总行《案件防控工作动态》(第36期)将银监会召开案件防控工作专题会议通报2011年上半年案件情况的主要内容向全行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机构和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当前案件形势的严峻性,切实抓好各项案防措施落实。为了认真落实总行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紧迫感,晋城市建行将当前银行业存在的突出案件风险和该行要做好案件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关注当前银行业突出案件风险,防范于未然
据银监会通报,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同比出现“双升”,呈现发案地区分布广,发案岗位环节多,信贷、票据、柜台等业务领域案件风险集中等特点,案件反弹压力骤升,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突出的案件风险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信贷领域案件风险。信贷领域一直是银行业案件高发领域。与往年相比,今年信贷领域案件具有贷款诈骗多、涉案金额高、陈案多、多为不良贷款转化而来等特点。二是票据业务案件风险。在当前市场资金面偏紧、贷款规模受限的背景下,个别企业利用票据实现融资功能,如果汇票业务存在不规范行为,如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和贴现,极易演化为票据案件。三是柜面业务案件风险。外部人员借老客户、同学、朋友、亲戚等关系,利用银行工作人员制度执行不力,有预谋地实施犯罪;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熟悉业务流程和操作细节的优势,寻找银行内控制度漏洞伺机作案。四是民间借贷引发的案件风险。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民间借贷之风沉渣泛起,社会上的一些资金掮客将目光对准银行,利用银行员工的身份和职务之便将银行裹挟到民间借贷的流程体系中,将风险转嫁银行。五是擅自对外签署法律性文件的案件风险。银行员工伪造银行文件、凭证、印章,实施诈骗;银行员工利用身份和职务便利,向客户出具伪造的银行凭证或文件并在上面签字和加盖伪造的银行印鉴,将风险转嫁银行;银行员工尤其是基层机构负责人擅自在对外借款协议等法律性文件上签字并加盖银行公章。
二、做好下一步工作,确保案件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的落实。各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防控工作,要以《案件防控工作责任书》为主要载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案件防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落实案件防控要求。同时要按照省分行关于加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将各项措施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组织实施,确保案件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抓好银监会深化“执行年”活动和总行八大突出案件风险治理活动。要按照深化“执行年”活动安排,抓实大额不良贷款风险的全面排查、内控制度执行力突查,组织推动“防范操作风险13条”的贯彻落实。在大额不良贷款风险排查中,要特别关注2010年新增信贷项目中五级分类为不良的贷款情况,落实业务流程跟踪管理和各环节岗位职责,全面排除违规操作可能引发案件的潜在风险。要将推进“八大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活动作为今年防控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关键风险环节的管理现状,找准本业务条线突出案件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
(三)加强基层机构负责人及员工行为管理。各基层行负责人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对员工的教育监督,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风险观念,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要依托案件查防联席会议、晨会、班后会及时将上级行案件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禁令规定、风险动态传导到每位员工,使员工知晓和掌握并贯穿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员工行为的日常管理,将排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中,通过落实日常员工行为的监督,各项业务检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四)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当前突出的案件风险
一是加强贷后管理。要认真强化薄弱环节将贷后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贷后管理人员应抓住贷款发放及支付审查、贷后定期检查、押品审查及监控等贷后管理关键环节,利用好对公客户跟踪预警(CEWM)系统、授信风险监测系统、对公信贷流程系统、A+P系统、内部评级系统等应用系统,落实贷后管理规定动作,提高贷后管理实效。对出现高风险的贷款,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
二是加强印章管理。要加强对印章刻制、使用、更换和废止印章封存收缴等全流程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用印审批登记制度,按规定的职权范围正确使用印章,不得超越职权和范围用印。签订各类法律性文件时,必须加盖市行的行章或合同专用章,严禁使用内设机构印章。非标准格式法律性文件必须经法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方能用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格式文件等上加盖印章。市行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层行印章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风险问题,及时处置;印章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印章管理的各项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要求,要坚决抵制并及时报告。
三是加强票据业务管理。加强客户授信调查工作,严格审核票据申请人资料、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背书流转过程合理性,严防持票人恶意串通套取银行信用。加强对保证金来源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和管理;加强贴现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检查。对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中的违规失职行为,市分行将要严格查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