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铜川分行认真按照省行《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积极部署,制定检查方案,扎实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一、总体部署,分段实施。
1、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由分行纪委牵头,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
2、专项检查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5日-9月10 日;督查整改阶段:9月11日至11月5日。
二、细化检查内容,分层细致检查。
(一)分行已安排的《廉政准则》学习落实情况。自2010年4月23日至2011年8月12日期间,铜川分行先后四次对全行学习《廉政准则》做出安排部署、组织学习,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辖内落实情况。
(二)各支行及本部各部室自查内容: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情况;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情况;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落实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情况。
(三)党员领导干部(各支行及部门一把手)自查内容:1、围绕遵守《廉政准则》中“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3、各支行及部门一把手对以上两项自查内容撰写个人自我剖析材料。
三、分步序时检查,全面覆盖全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5日-9月10日)。要求各支行及分行本部各部室要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
(二)督查整改阶段(9月11日至11月初)。分行将在各支行及分行本部各部室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全行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面达到100%。
三、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一)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支行及各部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抓好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工作督导和现场督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以及在其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廉政准则》的情况。
(三)深化工作成效。要求检查中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基础上,要全面客观地分析产生原因,督促被查单位和领导干部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四)确保按时报送各项材料。要求各支行及各部室一定要按照分行活动方案的步骤和时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准时报送三项活动材料(①本支行、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②一把手个人自我剖析材料;③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