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工行从规范信贷工作流程入手,采取四项措施,狠抓信贷政策制度执行力,着力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一、强化信贷业务“三查”制度,落实分工合理、权责清晰的工作程序。一要加强贷前调查。调查人员必须尽职,要从对工行负责的态度,认真调查核实,慎重上报企业所有情况,保证新增贷款资料收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要严格贷时审查。审查人员要按照信贷管理的要求认真审查每一笔贷款,任何贷款都要先审查后审批,坚决防止逆流程审批和先批后审,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贷款,坚决不予审批。三要加强贷后管理。客户经理要及时地进行贷后检查,特别要加强贷款用途监督管理,按照贷款“实贷实付”要求,结合借款人资信情况、业务品种特点,逐笔落实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情况,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挪用。
二、强化信贷业务前中后台分离制度,实行信贷业务“换手操作”。一要继续严格落实信贷风险经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在支行设立专职风险经理,负责信贷业务审批后的签约、核保核押、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整理档案等,真正实现信贷业务的“换手操作”。对未经风险经理换手的业务分行将不予核准发放。二要实行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 的“物理分区”,从职责上划分清楚,从行长目标考核上分开,充分调动风险经理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信贷监督执行制度,提高监督执行的水平和效率。作业监督人员要认真审查每笔贷款的“三性一落实”,即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和担保与贷款前提条件的落实。重点监督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合同文本的有效性、信贷业务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确保贷款审批要求的前提条件全部落实后发放贷款,杜绝以任何借口先放款,后补手续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漏堵洞,确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信贷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其风险控制能力。要充分发挥各种资源平台优势,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重点解决其处理业务不规范、不认真、不细致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审慎经营的理念,合理把握业务发展与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的关系,提高执行制度的认识水平和行动自觉性,主动防控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确保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信贷管理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