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行山西省分行下发的建晋发(2011)58号《关于印发《“八大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运城分行安排,结合运城分行个贷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八项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具体措施并进行了认真落实。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8月31日,我行个人类贷款共9983笔,余额81410万元,本年累计发放1715笔,金额20646万元,累计回收15132万元。不良贷款671万元,不良率为0.82%。
二、管理模式
个贷中心现有人员14人,县支行派驻客户经理10人。2008年我行采取强化集中经营、梳理岗位设置、规范郊县经营模式、推进个贷中心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进行个贷中心建设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个贷中心经营模式、人员岗位设置和场所建设,不断优化了个贷业务流程、完善和改进客户服务。
三、推进落实情况
(一)成立个贷自查小组
组长:高永明
副组长:陶泽奎、王俊杰
成员:姜阿丽、王晓娟、温淑萍、何晓霞、
高雅杰、刘文华
(二)“八项突出案件风险”落实情况
1、信贷业务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
2011年8月份我行对房金业务信贷领域诈骗案件风险进行了业务自查。针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否存在因虚假住房交易可能导致的贷款风险,通过对2011年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真实性的自查,防范“假按揭”。重点检查了:(1)贷款的还款情况,贷款是否存在由开发商或房屋中介机构统一归还(或统一向还款账户存款)等假按揭疑点。(2)当地退房率比较高的楼盘,尤其是经查询当地房屋管理信息发现退房率较高的,或者被有关部门提示、媒体报道存在退房现象或可能存在虚假销售行为的楼盘。(3)所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违约率较高的楼盘,或出现购房借款人集中批量违约的楼盘。
2、客户经理违规代客服务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
(1)规范客户经理履职行为
通过自查,我行房金条线客户经理能够准确识别和把握房金客户经理违规代客办理业务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贷款资金直接发放到或转账到个人客户经理本人账户,进行资金划转;个人客户经理收取客户现金代为偿还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代收代缴手续费、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等款项,通过客户经理个人账户归集过渡等。同时要求客户经理从业行为应按《中国建设银行员工职业操守》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试行)》执行。
(2)加强客户经理管理。
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强化岗位制衡。我行对照总行《个人贷款中心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优化指引》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对照手册(试行)》要求,全面梳理、规范个贷中心岗位设置,确保岗位设置合规、合理,彻底消除“一手清”、混岗、不合理兼岗现象。对A+P系统或CLPM系统内用户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合理设置各类人员在A+P系统CLPM系统中的岗位权限,确保操作员权限与经营模式权限一致。
四、防范“假个贷”特色
为了有效防范“假个贷”,我行自2007年对面谈的个贷客户进行现场照像并要求客户在打印出的照片上签字盖手印,确保了真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