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运城分行按照制订的“八项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实施计划,对信贷业务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实施:
一 、结合业务开展实际 认真组织风险排查
根据风险排查方案,公司业务部、小企业中心、个贷中心组织人力,结合实际,根据总行相关产品办法、制度及《信贷业务手册》、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对信贷业务领域风险进行了严格风险排查,尤其对人员岗位设置进行了自查梳理,做到客户营销、评价授信、贷款发放、抵质押管理、贷后管理等岗位的有效制衡,保证了业务合规发展。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切实落实,三部门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突出了特色业务、关键风险环节,进行了业务检查和制度完善。公司业务部重点对票据业务资料要素完整性、限定客户名单管理情况、承兑业务贸易背景及业务需求真实性、保证金来源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要素不完整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小企业中心对小企业信贷防范信贷欺诈加强授信业务真实性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同时对小企业业务条线客户经理(包括中心客户经理和下属经办行处的派驻客户经理)的履职行为进行了检查和规范,为保证贷款资金监管到位,还专门下发了正式文件,重申加强贷款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行处要下大力气做好贷款资金监管工作,从贷款用途、发放环节、跟踪监管、现场核实四个方面要求责任人做好贷款资金监管工作。个贷中心通过持续深化和推进集中经营、梳理岗位设置等一系列措施,不断优化个贷业务流程,通过严格落实贷前调查和面谈、面签制度,切实有效防范了客户利用虚假交易等各种违规手段套取个人贷款的行为,8月份,该部门按照 “八项突出案件风险”中有关要求,结合省分行《关于开展个人信贷业务大检查的通知》,对今年1-7月发放且尚有余额的全部个人类贷款,从贷款真实性(如购房交易、客户身份核实、签字真实性等)、流程中关键业务环节合规操作情况、贷后管理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
目前,三部门对自查、检查情况已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通过自查,未发现我行信贷领域存在诈骗案件。
二、加强分析研究 切实排除风险点
发现关键风险环节并进行分析、完善也是本次活动的重点,相关部门结合业务开展实际,扎实认真进行了风险点的制度完善工作,如小企业经营中心重申加强贷款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专门下发了正式文件,要求各行处要下大力气做好贷款资金监管工作。明确该将进一步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保证贷款资金按合同用途支付,要求责任人做好贷款资金监管:第一,在信贷业务申报时深入调查贷款用途 通过支付凭证核实等方式保证用途的真实性;第二要求客户经理和行长逐笔审核贷款发放、资金支付;第三、贷款支付后,对贷款资金用途要深入跟踪分析, 追踪贷款资金的最终真实去向;第四、贷款全部支付后,要通过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并将相关证明凭证及材料存入档案保管。
公司业务部根据《山西省分行公司及机构客户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山西省分行公司及机构客户贷后管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山西省分行大中型对公客户贷后管理岗位职责分离实施细则》等规定,积极推进贷后管理岗位分离工作,努力完善岗位分离机制建设,制定了城区机构集中经营模式下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制度出台后将对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进行细化明确。
制度的完善,有效防范了信用风险外部监管风险因素的形成,为业务的合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 积极运用监测系统 做好风险预警核查工作
风险管理部门在组织本次信贷领域风险排查工作同时,从部门工作着手,进一步加强了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系统、押品管理系统的应用,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从存在问题揭示、提出改进措施入手,不断加强信贷业务基础管理。对于授信业务的风险监测工作,部门还通过制订措施、下发文件方式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与强化,一是要求各派驻行风险经理对各行申报的授信业务条件落实情况进行逐笔审核;二是建立持续性条件跟踪监测台帐,对持续性条件落实情况按月进行监测;三是要求各行相关条线部门对于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发出的报警提示、预警提示和风险提示进行核查落实并采取可行措施消除报警信息。
随着案件治理工作的深入,相关部门将继续查找风险、总结分析、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不断夯实我行信贷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