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晨会,盘锦工行主管对公贷款营销工作副行长刘洪杰按照盘锦银监局《三项重大监管工作现场检查进点通知》要求,迅速落实对公贷款自查工作,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刘洪杰亲自担任组长,小企业中心主任、公司机构业务部主管贷款副经理及相关业务骨干为自查小组成员,利用周五至周日三天时间,重点检查银监局提出的按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走款比例情况、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补正情况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抵质押品整改情况三个方面。同时提出三项自查准备工作要求:一是按照三项工作逐项拟定检查题纲,有针对性进行自查;二是将“会谈要点”中提到的文件收集齐全,以备询问时有据可查; 三是将台账和信贷纸质档案逐项核对,检查时详细记录工作底稿。 此次自查,对加强信贷管理和保障信贷资产安全起到促进作用,更好地迎接银监局现场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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