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界
首 页 | 业界动态 | 银行培训 | 资格认证 | 在线学习 | 政策法规 | 银行理财 | 专家观点 | 品牌中小银行 |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城商行 | 农村金融 | 全国股份制银行 | 外资银行 | 分支行动态 | 贷款通道 | 银行会客厅 | 银企对接 | 企业融资 | 信用查询
信用卡 | 银行股票 | 论文集锦 | 焦点人物 | 机构分析 | 贷款产品 | 媒体视觉 | 行业会议 | 人才市场 | 休闲BANK | 银行社区
搜索: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分支行动态

工行江苏分行营业部全面实施职工之家建设凝聚经营发展强大动力

时间:2011-09-08 14:09:14  来源: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作者:王晓璇

    工商银行江苏分行营业部为进一步落实总省行员工工作会议要求,使关爱员工工作落到实处,凝聚经营发展强大动力,加快推进职工之家(小家)建设,由工会部门牵头,在全辖基层工会全面实施职工之家(小家)建设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创建目标。加快完善职工之家(小家)建设,争创先进和模范职工之家。2012年底全行职工之家(小家)合格率达100%,先进和模范职工之家占比达60%以上。围绕目标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行政支持,广泛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职工群众热情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健全工会组织。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三是开展积极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后顾之忧,让职工体会到家的温暖。

    二、明确类型等级。一是区分类型,将“职工之家”分为“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以支行(工会委员会)为单位设立“职工之家”,以网点(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职工小家”;二是划分等级,将职工小家分为模范、先进、合格三个等级,由总行工会组织和地方市级以上工会组织命名的为模范职工之家,由省分行工会组织命名的为先进职工之家,由营业部工会组织组织命名的为合格职工之家;三是细分场所标准,一方面,规定职工之家场所配置标准。支行职工之家场所设施建设,须有一堂、一屋、一墙、二室,即:职工食堂、职工书屋、文化墙和活动室,有条件的支行可专设女职工活动室。其中“职工食堂”提供能够满足职工中午用餐的场所、配套餐具等,并安排好网点职工的中午就餐,做到卫生、安全;“职工书屋”,藏书不少于1000册,有书刊杂志等不少于20种(含电子书),外网电脑2台;有反映本行企业文化和职工文体活动的“文化墙”和荣誉角;设置“多功能室”,配置家庭影院、投影设备等,既可开展业务培训及技能训练,又可观看影片等;设立职工活动室,配有适合职工锻炼的健身器材和运动设施;做到职工之家场所设施有专人管理且能正常为员工开放,有各项管理规定并上墙。

    三、规范配置标准。职工小家的场所设施配置,要求基本满足网点员工日常生活和活动需求,求小、求简、不求全:配置微波炉、饮水机、电冰箱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开通外网,建立电子书屋;配置小型健身器具;有反映本网点企业文化和职工文体活动的“文化墙”、荣誉角。

    四、实行达标奖励。营业部工会将于每半年组织对职工之家(小家)的检查验收。凡场所设置到位,活动开展正常的,将颁发合格证书,并积极向上级行工会和地方工会推荐,争创先进和模范职工之家。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
·监管层密集发声 金融防·银保监会:当前中小银
·地方金融监管加速构筑·银保监会:超1.8万亿元
·央行将多举措推动应收·央行下调再贷款再贴现

图片新闻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提高
一季度,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
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效果显现

热门点击

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情况图
2020年4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份额

在线调查

2020年您对哪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服务最满意?
  •  中国农业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国邮储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
  •  中信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
  •  兴业银行
  •  招商银行
  •  华夏银行
  •  广东发展银行
  •  平安银行
  •  浦发银行
  •  浙商银行
  •  渤海银行
  •  恒丰银行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2-2011,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贝邦律师事务所 姜波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