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行关于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要求,防范机构金融业务操作风险,延安分行根据省行《关于开展机构金融业务内控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在全行开展机构金融业务重点环节内控检查工作,强化机构金融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夯实经营管理基础。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行目前代理财政集中支付业务、信贷资产托管业务还在起步发展阶段,业务发展风险控制极为重要。为此,要求各支行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把检查作为提高业务技能、积累业务经验、促进业务发展的良好机会,根据分行检查方案和检查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支行详细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认真组织,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二、突出重点,认真检查。在本次检查中,该行对于今年以来发生的代理财政集中支付业务、代理保险业务、资产托管业务和第三方存管业务都确定了重点检查内容,要求对规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和检查,确保检查到位。
三、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确保效果。该行此次检查采取各支行自查和分行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要求各支行根据检查方案对所列内容逐项自查;同时,做到边查边改,规范经营行为;分行机构结算部在各支行自查基础上,根据自查存在问题和业务重点区域,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现场纠改,保证检查质量;并建立台帐,跟踪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该行要求各支行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要立即向分行机构与结算部报告;未经有权人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披露相关信息;凡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对相关网点负责人和经办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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