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行大同分行为加快业务发展步伐,尽快扭转当前业务经营的不利局面,强化主要业务指标考核力度,正式制定出台了《大同分行2011年下半年业务经营指标考核问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此举不仅是大同分行继省分行上半年经营分析会和中间业务推进会后,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践行年初工作会上提出的“四个转型”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对大同分行下半年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细则》重申了下半年大同分行业务发展的重点考核指标;明确了对考核时点不达进度网点考核的具体方式和严厉的问责措施;建立了以网点负责人为主要经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整体纳入考核范围的考核问责模式;划定分解了各基层网点下半年月度指标任务的序时进度;加大了对基层网点经营主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考核问责力度,并通过问责与免责相结合的形式,最大限度地保证考核问责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目前,大同分行考核问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和精细化进程正在稳步有序地推向深入,并将在今后逐步纳入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而其对业务发展的激励和助推作用也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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