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商银行江苏分行营业部大部分支行基本做到了信贷资金及时准确支付,切实执行实贷实付,认真贯彻落实贷款新规。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营业部要求全行上下高度重视,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1、加强营销,提高比率。一是加大对支付交易对手在我行留存的营销力度,提高受托支付资金行内留存比率;二是要求督促信贷资金在系统内留存,实施贷款支付管理的硬约束、硬控制;三是对单笔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如交易对手未在工行开户,需报请二级分行行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提款手续,并积极争取借款人交易对手在我行开户。
2、加强管理,提升比例。进一步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努力提高贷款受托支付比例,确保按规定应执行受托支付的贷款100%执行受托支付。其中,对于新建立的信贷关系,首次在工行办理的信贷业务,不受贷款金额、客户信用等级等条件的限制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对于出口买方信贷、进口押汇、进口T/T融资、进口预付款融资、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等,则要求由我行直接向受益人付款的业务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对于近一年内发生过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违规流入国家明令禁止领域和用途的客户,则要求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3、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对系统中未录入支付信息或录入不完整的,营业部要求各支行追究客户经理责任;对支付方式选择有误的、应按受托支付而未受托的,追究客户经理和经办行行长责任;对贷款发放次日内,未全额支付到位的,直接追究经办行行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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