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黄冈分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根据上级行《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该行纪委决定从2011年8月至11月,在全行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一、对各支行、各专业部门检查的内容为:
(一)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主要是检查去年以来各行各部门是否组织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员工学习《廉政准则》,是否将《廉政准则》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并作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业教育的必学内容,采取了哪些学习形式,组织学习讨论及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撰写“网讯”、动态等信息情况,等等。
(二)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损害员工利益、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三)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责任事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包括上级行转办、本行自收及核查、查处情况,针对近年来的信访举报情况制定措施办法情况。
(四)各支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通过开展廉政及案防责任制量化评价、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推动《廉政准则》贯彻实施情况。
(五)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落实总行《防止利益冲突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情况。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检查的内容为:
(一)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主要是领导干部自查有无违反“52个不准”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行为。
(二)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是检查领导干部是否落实规定,如实报告应当报告的9种情况,是否有拒报、假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
(三)对照《廉政准则》开展剖析的情况,主要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对照相关要求、标准,分析其个人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