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行的现金综合利用率,压缩库存现金,减少无息资产占用,日前,本溪分行现金中心与其他金融单位合并凑捆,上缴损伤券1000万元。
人民银行对各专业银行上缴钱捆的要求除了要达到五好钱捆及一天上缴,三天不允许下拨的规定外,还要求整袋上缴(40捆为一袋),且100元.50元的损伤券必须分为粘纸的残损币和无粘纸的一般残损币,这些规定对我们及其他金融单位随时上缴残损币带来一定困难。
该中心经与人民银行协商,同意我行可与其他金融机构合并凑捆上缴。近日,我行与本溪商业银行合并上缴共计1000万元,其中我行上缴870万元,100元有粘纸的残损币350万元,100元无粘纸的残损币380万元,50元有粘纸残损币140万元。今后我行也将与其他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各家库存情况,随时凑捆上缴,减少资金占用,压缩库存,提高现金综合抵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