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和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本钢支行严格执行该规定,履行风险防范义务,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
一、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要严格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认真采集客户的9种基本信息,认真履行客户的身份识别义务,落实账户实名制。
二、加强单位结算账户开立管理。严格按照结算账户营销和审批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存款人身份核实制度。对于两个以上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法人或联系人信息相同的,应进行实地查访,必要时应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进行核实。如发现存款人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证件不合规等情况,应及时向客户发送销户通知,并在通知期限满后撤销其单位结算账户。
三、严格办理结算账户转账业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通过网银渠道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的日常监测工作。对于符合《通知》中列明的可疑情况,且经人工甄别后属于非正常交易的,要经网点负责人审批后,冻结该企业的客户证书权限。
四、开展自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由主管行长亲自部署,制定检查提纲,对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开立、转账及现金支取等业务以及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对照《通知》认真整改。对于有合理理由怀疑账户的支付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要按照《通知》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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