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支行在反洗钱管理工作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及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为指导,以咸阳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风险客户增强尽职调查表填报注意事项的通知》为要求,以“五强化五提高”为基本措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强化全员反洗钱技能和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进一步增强了网点反洗钱能力,起到了切实预防洗钱风险、保持社会金融秩序稳定、弘扬社会正气、提高我行良好信誉的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全员反洗钱意识,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
该行从强化全员反洗钱意识入手,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营业经理、对公和个人客户经理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反洗钱工作联络员,并指定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担任反洗钱报告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该行根据本行实际制定了《联盟三路支行反洗钱工作细则》等制度措施,按要求至少每季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形势分析会,寻找差距,克服弱项,并针对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做好后续工作。目前,该行反洗钱人员已全面掌握了反洗钱知识和操作规程,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按规定报送反洗钱数据,反洗钱业务健康发展。
二、强化反洗钱业务的学习与培训,提高全员反洗钱技能和支行反洗钱总体水平
将“黑钱”存入银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洗钱是犯罪分子最经典、最常见的洗钱方式,其犯罪活动更加趋于隐蔽,这就要求反洗钱人员必须具备应有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识别洗钱犯罪的能力。该行从提高全员反洗钱技能和支行反洗钱总体水平做起,利用晨会等时间向全员传达上级有关反洗钱的通知精神,促使员工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该行利用每周一班后会等时间组织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人民币大额及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联盟三路支行反洗钱工作细则》等规章,提高了大家依法合规办理业务的自觉性。2011年上半年,已进行反洗钱学习与培训6次,人人参与,达到了加深了解、增强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降低洗钱风险的目的,从而杜绝发生迟报、漏报等现象。
三、强化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全力做好高风险客户尽职工作
2011年6月28日咸阳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高风险客户增强尽职调查表填报注意事项的通知》,该行按照“反洗钱高风险客户(对公类、个人类)增强尽职调查表”的要求,就主要资金来源、主要资金用途、主要经营状况、主要交易对手、交易监控等情况进行调查,逐户进行审核,如实审核填报,确保填报内容符合要求,提高了增强尽职调查填报质量。
四、强化反洗钱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人民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和对洗钱犯罪的识别能力
洗钱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严重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助长走私、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经济犯罪行为。因此,打击洗钱犯罪、预防洗钱行为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行责无旁贷的法律义务。该行年初根据咸阳分行和人民银行的安排,制定了“联盟三路支行2011年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在营业大厅设立反洗钱业务咨询台,摆放宣传资料,以供人民群众阅读。该行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宣传资料、解答人们提问等方式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消除了人们对“什么是洗钱犯罪”、“ 什么是反洗钱”、“普通市民怎样预防洗钱犯罪”等疑问,得到了人民与社会对我行反洗钱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提高了对洗钱犯罪的识别能力,起到了应有的社会宣传效果。
五、强化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提高网点识别客户身份能力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作为反洗钱三大制度中最基础的制度之一,在反洗钱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基础作用。客户身份识别是我们最常见的业务,几乎天天都要办理。该行按照制度要求在客户开立个人账户、代售基金、保险业务时严格按照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核对并登记。对于需要变更身份识别信息的业务,做到严格重新识别客户,从而确保了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完整。
六、强化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提高网点反洗钱甄别能力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从源头上控制洗钱犯罪、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作为洗钱工具实施犯罪等至关重要。为了达到从源头上控制洗钱犯罪的要求,该行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坚决杜绝有意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发生,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付出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确保结算帐户的每笔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都合规合法。在交易信息报送管理上,该行由反洗钱联络员按时报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每月以简报形式对当月开展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多年来,该行坚持落实预防监控措施及内部监控管理制度,合规办理每笔业务,从未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洗钱行为,企业的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经营规模相符合,网点反洗钱的甄别能力得以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