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工行内控合规部深入落实省行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对原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细化和规范,力求充分发挥考核激励机制的引导作用,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业绩,提升全员工作积极性。
一是项目过程细化。根据内控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审计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细化,每阶段每人所负责的工作均纳入绩效考核,极大地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项目质量细化。每位员工负责的阶段任务和总体项目完成后,根据完成质量分为三种情况:未有异议,一般完成;被提出异议,需重新报送;质量较好,被采纳或推广等,分别体现落实到绩效考核结果中,进一步提高了员工认真细致做好每项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增加综合目标。为进一步推动执行力和作风建设,将市分行机关部室作风考核办法和本部门制定的内控合规部作风建设补充规定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引导员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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