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办事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管理, 提高办事公开工作成效,维护广大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近期泰安工行根据《山东省分行关于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泰安分行办事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重新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分行机关办事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并付诸实施。
该细则从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和比较敏感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非管理类员工晋升、年度考核、部室绩效考核、招待费支出、集中采购、办公用品、宣传用品、公务用车、行领导办公电话费用、信贷审批、工会经费、评优评先等十三个方面入手,从新进行细化,明确办事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并逐项进行解读,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间都严格进行界定,序时或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员工监督,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该细则的实施,一是提高了各责任部门思想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推进办事公开是执行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接受员工监督、防止腐败、密切干群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重要工作。二是维护了广大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极大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满意度明显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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