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纪念党的90华诞,回顾总结我党成立90年来的光辉历程,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伟大复兴的峥嵘岁月和丰功伟绩,艺术再现党的光辉历程,反映我行党建工作的丰硕成果,展现广大干部员工爱党、爱国、爱行、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展现我行员工多姿多彩的精神生活,泰安工行决定在“七一”前夕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展”活动,并对活动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一、征集评选活动项目。主要包括书法类作品、绘画类作品、摄影类作品。
二、作品主题。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的主题,缅怀党的光辉历程,赞美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回顾我行光荣传统,抒发员工爱党、爱国、爱行的真情实感。作品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书法以庆祝建党90周年、书写相关名言、名句或自勉格言;摄影、绘画作品反映山水风光、改革开放伟大成果、分行改革发展成果、先进人物等为主题。
3、征集范围。作品作者须为我行员工(离退休不限)。每位作者作品限投稿1—2幅。
4、作品要求
⑴书法类作品。种类:毛笔、硬笔、篆刻等;书法作品规格不大于六尺整张,竖式;篆刻不少于六方,其中附1-2方边款,印稿应贴或印于2×3尺宣纸(竖式)上。
⑵绘画类作品。种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漫画等。作品需附简要文字说明。绘画作品使用不大于六尺整张、不小于30cm×30cm的纸张或等同大小的油画布,作品应尽量装裱,以竖式为宜。
⑶摄影类作品。摄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新闻纪实作品要求所反映的人和事必须真实,作品允许做必要的后期调整(如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但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内容说明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如作品拍摄的时间、地点,作品中所表现人物的姓名、身份和所表达的创作思想理念。组照作品请按照顺序标明。
5、评选办法。本次活动将成立评审小组,分别对本次活动的书法、绘画、摄影三类作品进行评选。评选时间为7月上旬。本次活动将从入选作品中按照书法、绘画、摄影三类,分别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分行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