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沧州分行为加强各营业网点营业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求全行各营业网点营业期间做到“五不准”“五必须”,即:营业期间不准非临柜人员进入高柜区、不准在高柜以外办理现金业务、不准将大宗现金放置桌面、不准随意挪动物防技防设施、不准违反防火安全规定;“五必须”即:必须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出入高柜区、外部人员进入高柜区必须执行“三证一陪同”制度、必须妥善保管重要物品、必须随时巡视大厅安全情况和自助设备运行情况、必须熟练掌握“营业场所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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