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根据《辽宁分行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以及银监局、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近日,盘锦工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中国工商银行盘锦分行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该办法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统计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实行按月统计、半年通报、年终总评工作机制。考核对象为承担统计工作的市行机关部室、中心;考核内容包括统计报表编制、统计分析与制度研究、统计管理三项工作,对于临时性统计数据和调研分析的报送、接受各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等情况也纳入到该考核中。该办法对考核方式和计分标准以及奖励和处罚都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该考核办法的出台,有利促进了综合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日常监控,有效提升综合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外部监管需求,服务全行经营决策和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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