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行反洗钱管理工作,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根据省行《关于开展反洗钱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溪分行组成反洗钱联合检查组对所辖支行、网点进行了检查,同时市行内控合规部及各专业小组分别对各自的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查中做到查缺补漏,完善各项资料。
为顺利完成反洗钱自查工作,本溪分行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反洗钱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详细部署,要求检查人员认真落实省行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准确理解和掌握此次检查的相关内容,把握住对重点环节和关键环节的检查,进一步明确检查方法,细化检查人员工作任务,严格检查人员工作责任,要求检查工作不走形式,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本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调阅业务资料以及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查网点反洗钱业务的开展情况。网点、各专业小组自查率达100%,市行反洗钱小组抽查率达7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成网点负责人或操作员限期整改。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网点反洗钱业务的管理能力,对提升工行反洗钱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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