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江西新余分行根据上级行《关于核查中心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做好风险核查,认真评定业务运营风险事件及准风险事件,督促整改,责任认定,消除隐患,努力实现监督体系由业务复审的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的战略转型。
一是建立核查督查工作机制。该行定期对运营风险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业务运营风险管理、准风险事件中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积极跟踪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风险事件、准风险事件检查情况的监督工作报告。
二是加强责任教育。风险核查工作是一项责任重、有风险的工作,该行要求核查中心人员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恪尽职守,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做好核查中心各岗位之间、核查中心与内控管理部之间、核查中心与支行之间的协调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内控核查中心管理优势。为提高风险监督核查的权威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该行核查中心充分利用业务运行风险管理系统,实现对准风险事件的全面核查、督促整改、责任认定、分析评价等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务运营监督管理质量,促进基层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探讨分析。在提高核查质量的过程中,该行加强核查中心人员学习培训,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探讨分析,对每一笔准风险事件,依据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分析,准确判断,通过不同方式的模拟再现业务过程,并积极了解最新风险动态和管控重点,及时指导网点重点关注防范,减少风险事件的重复发生,为下阶段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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