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江西新余分行为贯彻落实“加快转型、提速发展”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措施,加强集中采购管理,力促集中采购效率和效益双提升。
一、加强采购需求审核管理。在集中采购立项时,进一步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沟通和集中采购需求调查研究,认真审核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需求的合理性,控制集中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超出实际业务发展要求的不合理、超标准需求,从源头减少资金浪费。
二、加强商务议价谈判,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集中采购中,大力控制单一来源集中采购形式,尽量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形式;进一步加强专家能力建设,提高商务谈判议价能力,2011年按省行要求,选派集中采购人员参加省行“以评代培”工作。
三、加强供应商管理。一方面加强业务主管部门推荐供应商审查,重点审查推荐潜在供应商资质、诚信和实质竞争性审查,保障后续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加强入围供应商履约管理,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审,对在履约过程中不配合或有违约情况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四、规范集中采购流程。一是加强集中采购格式文本管理,对集中采购过程中,总省行发布了格式文本的,按照总省行格式文本执行,总省行没有发布格式文本的,市行统一制定格式文本。二是加强集中采购内部关键环节的岗位分离和监控,如审查委员和专家成员抽签和通知、谈判文件编制和发送等、防范内部操作风险。按照集中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规范集中采购档案管理,加强集中采购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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