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工行盘隆支行为进一步加强柜员自办业务管理,提升支行核算质量,防范风险,切实提高柜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柜员自办业务。
一、在每个柜员区内的显著位置张贴严禁自办业务警示标语,由网点负责人或营业经理班前提醒。尤其在办理较为复杂业务或客户较多时,提醒柜员是否有自己业务混在其中。
二、要求所有前台人员不得将自己的存单(折或卡)带到柜员区内,做到每人一个储物柜,保证自己所有物品装入储物柜内,确保个人物品与工作用品相互分离。
三、对于前台人员的亲属或朋友来我行办理业务,尽量由其他柜员办理相关业务。若因某种原因需要柜员本人为其办理业务时,必须由网点负责人或营业经理检查该亲友提供的存单(折或卡)是否为柜员本人姓名后,方可办理。
四、不论是客户或亲友,所持卡类介质来办理业务时,要求柜员必须做到先查询卡内账户姓名,确认无误后,再办理相关业务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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