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上级行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衡阳分行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全面落实、有序推进、完善机制、重在加强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着力解决机构、人员、待遇、考核和履职等问题,全行廉政建设与案防形势良好,连续多年实现无案件无重大差错事故。
一、健全各级组织,实现网络覆盖。按照经营机构设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工作思路,衡阳分行在不断加强本部纪委监察部门建设,相继将挂靠在监察室的有关部门进行分离的同时,先后在辖属各分支机构设置了纪检监察岗位,实现了组织网络布局的全覆盖。
二、配齐岗位人员,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纪委班子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分工;选拔支行副行长级管理人员担任一级支行纪检委员;明确分行各部门副职、各二级支行副行长为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提供了廉政和案防工作人员保证。
三、提高专业待遇,挖掘工作潜能。结合纪检监察工作性质及特点,重新评估纪检监察岗位等级,按照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相近的人力资源部门确定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增配纪委副书记职务,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员。吸收相关人员参加有关重大问题决策会议。 四、完善评价机制,确保作用发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纪检监察专业人员考核办法,力求在内容、体系、方法上创新,考核评价结果与绩效兑现、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促使纪检监察专业人员履职到位,取得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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