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建行沧州分行借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东风,逐步建立岗位分工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的管理制衡机制,实行严格的岗位制衡制度。分行采取主要措施:一是切实加强不相容岗位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制衡制度。杜绝违规兼岗、混岗、一手清操作。二是重要岗位员工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一年的,应当安排一次顶岗检查;任职满两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轮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轮岗交流的,必须调整其负责的工作范围,并加大顶岗检查的频率。三是重要岗位员工在轮换、休假、变更岗位时,应当对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严格办理岗位交接手续;在跨机构、跨部门或跨网点交流时,原任职单位还应当出具员工鉴定意见,交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和存档。四是重要岗位员工在辞职或调离建设银行时,应当设置审查期,除对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审计外,审批机构或部门还应当责成员工所在机构或部门对该员工的离职动机和原因进行全面审查。五是坚持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引导和督促各机构、部门管理人员在本机构内控履职中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履行职责,有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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