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积极与工商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加强所辖机构的执照管理,促使所辖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工作日益规范,促进了日常经营活动的依法合规开展。
一是重视营业执照工作,实行集中性管理。该行自2004年实行机构扁平化以来,就开始对市辖71个机构的营业执照进行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执照年检、变更、企业改制、设立、注销等日常工作,取得当地工商部门的积极指导和支持,尽量集中或批量办理,工商部门多次提供上门集中审批服务,在节约办事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所辖各机构的营业执照工作也日趋规范。
二是注意营业执照登记内容的准确性,经常核对各机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相关内容(包括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经营范围)与其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如在遇到所在街道门牌号重新排号,以及签订租房合同时,尤其注意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实际地址四者内容的一致性,确保营业执照的合规有效。
三是注意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的及时性。在代理保险、基金买卖、外汇业务、个人黄金业务等新业务开展前,以及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变更时,经办人员注意提前准备相关变更所需材料,内部相关管理部门注意密切配合,及时(转)发文并流转相关批文,保证后续营业执照变更工作的及时合规。
四是注意做好营业执照的日常保管、使用,防范风险。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管理,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对外使用副本原件的,应做好审批登记工作,专人办理,禁防挪做他用和丢失;使用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应逐次登记,做好“份数、用途、批准人、领用人、时间”等记录,禁止私自复印,并在执照复印件上注明“仅供办理某某事项使用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