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案件专项治理“十项行动”的开展,加大对基层机构领导人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案件风险的发生,建行衡水分行利用一周的时间,组织对基层机构所有领导人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以及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通过测评,进一步了解、掌握了各基层行员工对本行领导的评价和看法,为防止领导干部出现不廉洁行为和预防案件风险奠定了基础。其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组织。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员工的民主监督权利,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查找和发现基层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该行在组织测评时,采用单人、单桌和无记名的方式进行。即:由基层机构负责人将本单位人员组织集合完毕后退席回避,由二级分行纪检监察人员讲清测评的目的、意义,尔后组织实施,投票完毕进行现场封存,测评结果不对被测评单位领导现场反馈,以消除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是突出重点。该行本次测评内容共设置两大项、40小项,其中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20项,效能建设方面20项,重点突出了作为一名基层机构的领导人应做到、应知道的、又便于员工监督的内容。如:行务公开、费用开支、选人用人、绩效分配、经营管理、业务营销等都在测评范围之内。
三是督办整改。测评结束后,该行及时汇总测评结果,并向行党委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供行党委参考。二级分行党委在认真研究测评结果的同时,责成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利用纪委书记半年与基层“一把手”谈话的机会,逐行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时限。对存在问题较多、较集中单位的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帮助分析原因,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提出明确的改进措施及方法,督促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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