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贷款是锦州银行为了满足处于发展阶段的优质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连续的流动资金需求而向客户发放的贷款。
(一)循环贷款的特点
循环贷款重点满足企业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在规定的期限、利率、担保及其他贷款条件范围内还清后再贷时简化手续,使客户能迅速取得信贷资金。优质客户的循环贷款可以一笔一次还清后再贷款,也可以多笔多次还清后再贷款。
(二)小企业循环贷款的发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单户贷款金额500万元以下,资产规模1000万元以下或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
(三)借款人循环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借款人应当是处于发展阶段的小企业,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因不断扩大的生产销售规模造成短期流动资金不足;
2、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3、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展、转期及重组记录;
4、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
5、已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6、借款人的财务结构符合银行的要求;
7、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循环贷款的担保条件
循环贷款应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可以为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担保方式综合使用。
(五)循环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1、循环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循环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规定期限内可多次循环发生。银行与企业和担保人三方签订循环贷款协议。
2、循环贷款的利率政策
循环贷款实行风险定价,可以执行浮动利率也可以执行固定利率,贷款利率最低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上限不受限制。
(六)循环贷款的还款
循环贷款一般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间,将归还贷款所需资金存入存款账户中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在循环期满,借款人可将贷款还清,银行根据企业经营情况重新确定是否再办理循环贷款。